青竹酒提示您:看后求收藏(歌古小说www.xishoujianguanggao.cn),接着再看更方便。

沈易还是有点儿无法接受这个事实,江砚暗恋他?那江砚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暗恋他的呢?他们满打满算也就认识了一星期吧?难道是一见钟情?这世界上真有一见钟情啊?

以至于一时之间他都不清楚是知道江砚是个女装大佬更让他难以接受,还是江砚暗恋他让他难以相信了。

但是他是个医生,什么大风大浪没见过啊,他深呼吸微微淡定了两分钟就又拿起了手机,准备深入地了解一下“女装大佬”这个群体。

正在看的时候手机忽然震动让沈易险些把手机丢了,屏幕上闪动的正是江砚的名字,是江砚叫他去吃饭了。

进屋的时候江砚还在厨房,沈易平常过去吃饭大大方方的,今天忽然就有点儿扭捏了,眼睛四处飘忽,却又有点儿控制不住地往江砚的身上黏,江砚换了一身衣服,不知道是不是错觉,他觉得江砚这次换的白短袖好像有点儿透。

他身材确实是没的说,从解剖学的角度说,这简直就是黄金腰臀比,t恤只是简单地扎在裤腰里,整个人看着长身玉立的,这人右手握着大勺,手臂的肌肉线条流畅好看,连带着甚至能看到一些t恤下劲瘦的腰侧肌肉。

“手抓肉要多炖些时候,中午是吃不上了,炒了孜然羊肉,加一份芹菜可以吧?”

江砚左右手各端着一盘菜出来,沈易连忙收回视线:

“可以,当然可以,我给什么都吃,我去盛饭。”

沈易这顿饭难得吃的有点儿煎熬,在知道江砚暗恋他之后他说不上来是什么感觉,反正不是讨厌恶心,就是很微妙还有点儿尴尬,第一次他觉得坐在饭桌上都不知道说什么,只闷头吃饭,他这样子让江砚以为他又心情不好。

“既然休假了就少理会工作上的事儿吧,好好度假。”

“啊?啊,对,不想工作上的事儿。”

沈易整理了一下思绪,又觉得是自己太敏感了,就算是江砚暗恋他,人家也什么都没说,至于顿顿给他做好吃的,他以后就多帮他干点儿活,分担点儿家务,算是补偿他,等假期结束,说不准他们以后也是朋友呢。

再说,他刚才查,女装大佬好像不少人都被人歧视,没准这人之前也被那样的有色眼镜看过,现在想想,其实这也没什么的,说白了,不就是穿着,打扮的癖好不同吗?只要不影响别人,自己私下爱怎么穿怎么穿呗。

他忍不住目光又落在了江砚的身上,这人够高,要真是扮上女装,保不齐是个绝世御姐呢。

江砚的手在沈易眼前晃了晃:

“我脸上是有东西吗?”

“没有,我就是吃撑了,有点儿愣神。”

江砚看他这顿饭都怪怪的,沈易故作不经意地问他:

“哎,大神,你有什么兴趣爱好吗?”

江砚想了想开口:

“没事儿的时候会摄影,出去拍拍照。”

拍照?果然,他喜欢拍照,刚才他看好多女装大佬博主都挺喜欢拍照。

“那你一般喜欢拍什么?”

“拍人吧。”

学犯罪微表情的时候,他们老师就教过他们通过相机观察人在面对镜头时候的表情,这个习惯他一直保留到了现在。

果然,他喜欢拍的是人。

江砚看他没出声,笑着抬眼:

“怎么了?”

沈易想到江砚穿着女装出门照相,有可能被人嘲笑的样子还有点儿心酸:

“没事儿,其实吧,爱好这个东西,大家都有,只要不影响别人,不给别人造成困扰,自己怎么喜欢怎么来,毕竟人就活几十年,别有心理负担。”

江砚愣了一下,有点儿不明白他摄影拍照怎么会有心理负担,对沈易突如其来的人生感慨最后归结于医生生死看多了,总会时不时地有点儿感慨的,索性点了点头对他的人生感悟表示赞同:

“嗯,你说的有道理。”

沈易以为真的安慰到他了,心里也好受了不少,女装就女装吧,他开心就好。

一旦接受了江砚是女装大佬这个设定,沈易就忍不住地偷偷观察,这人鼻子挺,嘴巴薄,大眼睛双眼皮,这脸型虽然是硬朗了一些,但是现在女孩子化妆不还要打个什么高光显得脸型立体吗?这人这是连高光的步骤都可以省下了,肤色嘛,嗯,是不太白,不过不是有个东西叫粉底液吗?涂一涂,涂厚点,不就白了吗?

沈易的颅内已经ps了好几张图,最后的结论就是,江砚女装应该还挺好看的。

江砚真的觉得他是不是衣服穿反了,或者真的脸上有什么东西,以至于沈易老是看向他,他其实不是太习惯被沈易这样看着,但是又不好说什么,只得微微低头,脸差点儿埋在饭碗里,不动声色地找了话题,企图转移沈易的注意力:

“你书看的怎么样?明天就周五了,小浩应该明天晚上就回来了。”

果然沈易的思绪跟着跑偏了:

“啊,看完了,初中的数学你懂得,一本也讲不了多少东西,对付

都市言情推荐阅读 More+
醋精成了狗

醋精成了狗

冬日牛角包
文案一高中三年,陆骁稳居年级第一,林浅语稳居年级第二,两人同一班级,前后桌的位置,高三整整一年,一句话都没说过。时川一中,人人都知道,陆骁和林浅语是死对头,所以对陆骁进了林家公司,还是给林浅语当助理这件事,都惊掉了下巴。高中同学聚会上,有人想巴结林浅语,凑到她跟前说陆骁坏话,“他那个时候不是傲得很,你和他说话,他连眼皮都不抬一下,现在不照样给你打工。”陆骁恰巧经过,慢悠悠对那人道,“那个时候年纪小
都市 连载 15万字
惶惶

惶惶

小霄
「 原来非我独自惶惶不可终日。」林晃回老家原本是想低调混个毕业,不料转学当天就出了名——九中新老大邵明曜路过教室门口,狠狠盯了他五分钟。当年,这小孩天天蹲在隔壁院里装蘑菇。邵明曜骑在墙上拿杏砸他,干砸也砸不出个动静。转天,邵家百年杏树被一把弹弓打个稀巴烂,邵爷爷不找罪魁祸首,反而抡着皮带把邵明曜抽的三天没敢挨凳子。屁股上的印子还没全消,坏人就搬走了,还顺走了最后一颗大甜杏。邵明曜为此发了五年的恐吓
都市 连载 35万字
坏蛋崽崽也有竹马养

坏蛋崽崽也有竹马养

木万千
沈昀一朝穿了过来,成为一个嚣张跋扈的四岁小反派。从沈昀变成了沈昀昀。对此,沈昀表示:可。穿过来之前,他是个听话的乖乖仔。一生为了父母卷学校,卷专业,卷家业。最后不负众望,把公司做成了世界前十强,但他累极了。现在,一帮小朋友在学“分享”。一个小朋友把手里的糖分给小男主,沈昀昀冲过去,一把抢过:“豆系窝的,豆系窝的。”说着,还像坏银一样插着腰哈哈哈大笑。可下一刻,小鼻子上吹起了一个大大的鼻涕泡。小男主
都市 连载 45万字
我见青山

我见青山

道_非
大司马谢慎之为救帝王而死。临死前,他将崩溃大哭的侄女的手放在帝王掌心,虚弱说道:“臣身死无憾,唯放心不下阿越,望陛下善待于她。” 帝王说好,会立阿越为后,三宫六院以她为尊 他含笑闭眼。 可他去世第二年,帝后决裂,阿越被废,帝王迎立她最恨的荣妃为后新后立,普天庆,而他可怜的侄女在冷宫里疯疯癫癫,逢人便问:“你去杀了狗皇帝,替我九叔报仇好不好?” 那时他已死去多年,再无力庇佑于她,只能以风将他痴傻的小
都市 连载 12万字
[综英美]哥谭魔女

[综英美]哥谭魔女

机械松鼠
“现代魔女的归宿多种多样,有的归还大地,有的投奔往昔,有的归于第一,有的堕为人类。而在做出抉择之前,还有一段可以短暂停留的时间。”>>>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一个新的都市传说开始在哥谭流行起来。向魔女支付代价,对方就将实现你的愿望。愿望的代价多种多样,却始终与金钱无关,小到陪伴在枕边的破旧玩偶,大到眼睛、心脏或者灵魂。——要是更大的愿望呢?“那就要冒一些风险了。”「哥谭将举行一场实
都市 连载 54万字
夫君,给我摸摸腹肌

夫君,给我摸摸腹肌

998
【公狗腰糙汉攻X满脑子涩涩受】陆遥上辈子只活到了三十五岁,因为家庭压力没办法出柜,直到死都是孤孤零零的一个人。再一睁眼居然穿越到了古代,不但年轻了十多岁,还附带了一个肩宽腰窄八块腹肌的夫君!天底下竟然有这般好事!正当陆遥激动不已时,发现夫君对他似乎格外冷淡,还要跟他和离……*赵北川父母双亡,为了照顾两个年幼的弟妹,托媒婆给自己说了门亲事。不需要对方长的多好,只要心地善良勤俭持家就行。媒婆嘴上夸的天
都市 连载 49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