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红妆提示您:看后求收藏(歌古小说www.xishoujianguanggao.cn),接着再看更方便。

李小琴被压了这么多年,一想到这个家即将没有苏好好,她觉得空气都变得格外清醒,看苏好好都顺眼了许多。

沈明善被震惊的半天才回神:“二姐,你真要下乡?别啊!我跟同学打听了,他们家中的兄姐在乡下过得可苦了,干不完的农活,还要被当地人欺负。

二姐,你别糊涂啊!”

李小琴朝着沈明善背上拍了一巴掌:“好好性格这么好,到哪里都惹人喜欢,谁能舍得欺负好好。”

沈明善试图改变苏好好的想法,李小琴直接把他支开,让他拿着酱油瓶子去打酱油。

沈明善急的跺脚,可苏好好不为所动,他也不知道如何劝,只能出去打酱油了。

外头,沈初茹正在和苏平安说着打算,“让好好住知青点里,吃喝干活都跟着知青,她那么想当知青,满足她。”

苏平安唉声叹气,满脸不舍:“农村在抢收麦子呢,这活哪里是好好能干得了的,那知青点环境也不好,几个人挤在一起,她哪受得了?别人做的饭,她哪吃得惯啊。”

沈初茹:“活重一点才好呢。你跟叔和婶子掰扯清楚了,管住他们自己,也管住好好那些兄弟姐妹,不许接济好好,不许帮好好干活。再让婶子提醒知青点的,这丫头鬼灵精的,手里又有钱和吃的,该哄着知青帮她干活了。现在要是不下狠心,那就真让好好下乡吧。我去查了,梁二这次去的是豫省的一个小县城,坐火车都得一天一夜才能到。”

苏平安昨天晚上还梦到了好好下乡当知青被人欺负,他心疼的直抽抽,却鞭长莫及的帮不了,半夜醒来以后,脸上都是眼泪。

他知道,现在必须要狠下心来,“我娘是个明白人,你放心。”

沈初茹知道苏平安的爹娘,聪明人,她点头:“明天四点半出发,到了以后,不耽误早上去上工。”又补充道:“我让周海送周霖一起过去,把周霖也送去知青点。最少也让他们待够一个星期。”

苏平安:“霖霖挺听话的啊,下乡遭这罪干嘛???”

难道真被梁向阳说中了?

沈初茹:“这小混账到处茬架,今天还被好好看到打群架,真是闲的了。”

“行。”苏平安点头。

说完了苏好好的事情,沈初茹招呼周霖回家。

苏好好:“姨妈,晚上吃煲仔饭,你最爱吃了!吃完饭再回家吧。”

李小琴心情愉悦,也跟着留:“好好明天就下乡了,以后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一块吃饭,一起吃了晚饭吧。”

沈初茹看了苏好好一眼,这丫头,又拿她后妈开涮呢,看看把她后妈高兴的。

李小琴这人,不是什么好人,但也没虐待过明善和好好,在吃食上也是能一碗水端平,算是个不错的继母。

而且她最大的优点是不太聪明,简单的脑子想不出什么高明的刁难法子。

根本不是好好的对手。

偶尔想出了刁难好好的蠢法子,也能被好好耍的团团转。

苏平安纳闷:“怎么就以后不能一起吃饭了?好好下乡十来天就回来了。”在他心中,好好体验不了十天,绝对不肯再下乡了。

李小琴心中一突,脸上的表情都有些凝固了:“十?来?天?”

苏好好亲热的挽着她的胳膊:“是啊,琴姨。我这次下乡是去苏何大队。我姨妈说,如果我能坚持十天,就让我拿着户口本去知青点报名。”

李小琴觉得天都塌了。

天杀的,这个逆女又诓她!

她真想把苏好好的胳膊狠狠地甩开。

不用脑子想,她都知道,苏好好这次下乡肯定跟以前不一样,以前是享福的!这逆女好吃懒做好逸恶劳,酱油瓶子倒了她都懒得扶,衣服鞋子都要哄着明善给她洗。

真让她当知青,别说十天了,她估计第二天就得跑路过来。

“挺,挺好的。”她僵硬的说道。

沈初茹没有留在苏家吃晚饭,带着不情不愿的周霖离开了。

苏好好坐在门口看苏平安在门口做煲仔饭,傍晚有些风,还算凉快,不过苏平安站在煤炉子跟前做饭,也是热的脸上都是汗,她拿了蒲扇给苏平安扇风。

“爸做饭太辛苦了,等我以后学会了做饭,我天天给爸做饭!”

苏平安脸上都是笑,这样的贴心小棉袄,谁能不疼?就是最近总想着下乡,小棉袄上漏了风。

“快别扇了,我不怕热,别累着你手。”

苏好好:“爸爸胡说,谁能不怕热。”

扇了一会儿,手腕酸了,她道:“小明,过来给爸扇扇子,我给爸把毛巾过过水。”

苏明善丢下手里的弹弓,跑来给苏平安扇扇子。

苏好好把苏平安脖子上挂的毛巾在水盆里过过水,这样凉快一些。

苏明善:“爸,我明天也跟二姐一起去奶奶家吧,现在地里忙,我也能帮着二姐洗洗衣服刷刷鞋。”

他也想去乡下玩,不过他妈不爱让他去

都市言情推荐阅读 More+
天堂面包

天堂面包

蹬三轮飞的阿婆
嘉斯蒂从帝国白银学院毕业后,因为没有背景,被发配到了欠发达地当小军官。别人眼中的贫困地,在嘉斯蒂眼中却是天堂,原因无他,这里美男多,还各个贫穷,只要给条面包就能跪在你面前。勇者带着村民走上从军道路,家族式管理发家致富,帝国法律管不了他们,只听从神旨意和嘉斯蒂的命令。蜘蛛有头,肢干才能驱动。每个人都有独一无二的家庭面包制法,他们观念质朴,一旦献上自己的面包,就是把心给出去,吃下就再也不能吐出。
都市 连载 14万字
重生之我要红

重生之我要红

陈戟
秦尤这辈子都想红想得发疯。但她长得太普通。她演了十年平平无奇的配角龙套,终于另辟蹊径,靠一个疯狂恶毒的丑角给全国观众都留下了印象。哪怕留下的不是什么好印象。她终于红了。但这真的是她想要的红吗?她死了。但她又重生在了一个貌美绝伦的少女身上。少女拥有一张对娱乐圈来说堪称完美开局的脸庞,却因为渣男的背叛与全网黑而选择了一死了之。于是秦尤再来不及关心自己的死亡,她痴迷地摸上了镜中近乎完美的脸庞——有了这张
都市 连载 68万字
身为真酒的我被假酒一手带大

身为真酒的我被假酒一手带大

水煎茶
【预收《陛下!我不想学英语了》和《为了成为禅院家主我决定攻略5t5》求收藏呀~】【本文文案:】我叫奥尔加,是一瓶真酒。某年暑假,由于gin拒绝用组织经费给我买限量款玩具,我离组织出走了。我并没有捡到一分钱,但还是撞上一个金发黑皮的漂亮蜀黍,他和他的几个同事热心地妄图将我送回家。呵,gin都还没有买了玩具来道歉,我就这么回去岂不是莫得牌面?所以我果断对那位蜀黍实施了碰瓷行为。*两个月后,暑假结束了,
都市 连载 11万字
胡同里的老姜一家[年代]

胡同里的老姜一家[年代]

二汀
本文分为上下本。姜向北穿越了。 哥哥是本年代文里女主的白月光,却因为车祸早早丧生。女主伤心之余一直拖到二十五岁才遇到本文男主,成就了一桩人人称羡的好姻缘。 刚穿过来时姜向北就亲眼目睹一群熊孩子过家家烧了邻居柴火垛。而最后姜向北却是因为没写作业被老妈司文兰罚不准吃晚饭。如水的月光下,两道身影鬼鬼祟祟给她送来了饭菜。温柔嗓音轻轻唤着“妹妹”让前世从没享受过手足之情的姜向北下决心一定要改变哥哥的命运。
都市 连载 8万字
独占小青梅

独占小青梅

鹿书屿
【漂亮敏感女主X痞帅不羁男主】1、高二夏天,江知柠转学回到墨城,寄宿在母亲闺蜜家,那是她六岁之后,再一次见到陈浔砚。 嘈杂走廊内,阳光透过缝隙落到他黑色碎发上,陈浔砚穿着白色校服短袖站在外面,百般无聊地把玩着手里的黑色手串。在她办完入学手续经过时,他也只是倦怠抬起眼眸看了一眼,然后漫不经心与旁人讲话。就在以为两人会在学校当做陌生人到毕业时。 没想到一次体测,她因为跑得太急脚崴了,陈浔砚看到后,扔下
都市 连载 4万字
病美人和杀猪刀

病美人和杀猪刀

雾矢翊
郁离穿成被亲人卖掉的农家女,给同村的一个病书生冲喜。原本以为冲喜只是个名头,她是去书生家里当丫鬟的,没想到真的是去当媳妇的,马上就能当家作主,不再吃上顿就没下顿。很快她就发现,书生家里同样穷得快揭不开锅。看着床上病得起不来的书生,清隽如仙的脸蛋浮现病态的嫣红,透着一股妖异的美,郁离暗暗吸气。不就是重来一次嘛,怎么活还不是她说了算。*家有病秧子夫君、柔弱的婆婆和两个娃儿,一家老小都要吃饭,郁离只能扛
都市 连载 27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