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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里陷入一阵诡异的安静。

众人脸色五彩纷呈。

阮榛托着自己的腮,微笑着往下看。

怎么了,不是说一家人吗?

炒俩菜很正常啊,他刚从外面淋过雨回来,准备去洗个澡,出来后肯定会饿的。

“西红柿炒鸡蛋,放点糖。”

“再炖个鸡汤,喝热的胃里会舒服点。”

阮榛说完,头也不回地继续走了,红木台阶被岁月洗刷,散着明亮的炫目色彩,和头顶的水晶吊灯一样,古朴而典雅。

宋家这是祖宅,历经几十年的老式别墅了。

为了保持当初的模样,没有配备电梯,是最典型的三层小洋房。

当初主要是宋琴文在这里住,四位成年的少爷都有自己的房子,平时不怎么过来,只有周末的时候,一大家子人才在客厅坐下,共用一餐饭。

阮榛踏过最后一级台阶,看向三楼的走廊。

尽头,是一株茂盛的凤尾竹。

稀疏的阳光洒上叶片,又从枝桠间漏出斑驳的光点,落在地上,像一枚枚的小金币。

雨停了。

阮榛推开次卧的门,反锁,又搬来了一把凳子顶上。

然后才长舒一口气,脱掉已经半干的衣衫。

钟表下摆规律地晃动,时针停在七上,阮榛用毛巾擦着头发,刚坐在床上,内线电话就响了起来。

他按下扩音键。

“喂,小妈?”

是宋夏雨的声音,憨厚,平平无奇。

阮榛垂着睫毛,没有应声。

他其实,非常讨厌这个称呼。

“饭菜已经做好了,需要我上楼接你吗?”

“不用。”

阮榛把毛巾拿下,冷冷地回答:“我很快下楼。”

电话挂掉,他重新穿好衣服,松松地挽了下头发——阮榛留的是长发,没什么别的原因,仿佛一切都是自然而然地出现,直到那天突然觉醒,像是抹去了玻璃上的一层浮灰,露出清晰的世界——

不对劲的世界。

太癫了。

阮榛咬着皮筋,沉默地扎头发。

按照原来的设定,他其实在这本书开局没多久,就死去了。

故事线不多,算是活在背景设定中的人,所以因为原书作者的敷衍,或者是刻板印象,他就是这么一个形象。

美艳小妈。

当然要留着长发。

说不定还要穿上旗袍,戴上冰冷的脚环,于阴森的古宅中,推着个坐在轮椅上的老人出现。

再于偶然间的一瞥,与二楼的哪位少爷不经意地对视。

眼眸流转。

奸情就这么埋下隐患。

……真特么的典。

而那种按照原书剧情走,被欺负得唯唯诺诺的性格,也不是真正的阮榛。

他的血肉不是寥寥几笔描绘,而是在小巷子里,于张老头和黄狗的陪伴下,逐渐长大。

阮榛低着头,摸了摸左手的红绳。

-

“小妈,”

宋春风拉开椅子,笑意盈盈地看过来:“我们都在等着您下来呢。”

长条形的餐桌上,摆着精致烛台,菜肴堆满桌面,飘着热气腾腾的香。

宋夏雨和宋冬柏也跟着站了起来,一个憨厚,一个冷淡,但表面上的态度都很恭敬,看向一步步走来的阮榛。

主座的凳子拉开,阮榛平静地坐下。

“来,放糖的西红柿炒鸡蛋!”

宋春风殷勤地把这道菜挪到最前面:“小妈,您尝尝?”

阮榛抬头,飞快地掠了对方一眼。

“说吧,还有什么事?”

“咱们现在是一家人了,”宋春风笑嘻嘻的模样,“所以有什么话我也不瞒着……算了,夏雨,你来说。”

宋夏雨憨憨地笑了下:“说实在的,您还这么年轻,真的为我父亲守一辈子,也不太可能,将来肯定还会再婚的,对吗?”

偌大的餐厅里,烛火跳动,在洁白的餐布上拉出长长的影子。

“没错,”

阮榛尝了口西红柿炒鸡蛋,甜的,味道不错:“你们说得很对。”

他才二十二岁。

以后的人生还有大好年华,怎么可能因为一个变态,给自己禁锢在阴暗的室内?

再说了,他和宋琴文压根没有领证,没有任何法律上的效力。

更遑论,也没有一丁点的感情。

差了三十多岁,又是被强逼而来,阮榛愿意给他穿一次丧服,都算是给他脸了。

但是目前看这几位少爷的状态,似乎还不知道,自己给人家爹骨灰扬了的事。

“但是父亲的遗嘱中交代了,您需要为他守寡三年。”

宋春风摩挲着自己的扳指,表情暧昧:“这样一是圆了他的心愿,二来,您也能因此获得不菲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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