藤萝为枝提示您:看后求收藏(歌古小说www.xishoujianguanggao.cn),接着再看更方便。

卯时,天将明,越之恒回府换了一件衣衫,便带着沉晔去王宫复命。

他掌心添了一道新伤,空气中隐有些许血中带来的冰莲气息。但越之恒并未上药,对此不甚在意。

沉晔跟了他多年,知道他对别人狠,对自己也狠。

他看一眼越之恒袖口沁出的点点血迹,不知道掌司大人痛不痛,反正他看着那伤,觉得挺深。

沉晔还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的御灵师,心里有些惊奇。

他印象中的所有御灵师,无不娇贵,脆弱,需要灵修好好保护,毕竟灵修都得靠御灵师们活命。

从没人会教御灵师杀人,因此大部分御灵师连握刀都不稳。

但昨晚那少女,如果他们去晚一点,她恐怕真的就成功杀了三皇子!

虽说三皇子那草包死不足惜,但人是从他们彻天府监管下带走的,陛下追责,他们也脱不了干系。

“大人与那湛小姐是旧识?”到底没忍住,沉晔还是问了出来,他知道,大人对没有价值的东西,一向懒得分眼神。

但昨日,越之恒注视那少女有好一会儿。

要说因为她长得美,那的确,沉晔不得不承认,裴玉京那未婚妻漂亮得出奇。但王朝历来不乏美人,官员也诸多私德败坏,豢养男宠女姬比比皆是。越之恒不好狎昵一途,好几次张大人送了美人来,大人都直接让他滚。

那就只有一种可能性,此女是大人的故人?

越之恒想起多年前,第一次见到湛云葳的模样。

她桃腮微粉,像三月开在枝头的花。长睫鸦黑,轻轻颤动着,一双水亮的眼,带着浅浅的栗色。人不大,蹲下来看着他,肃然问:“你为什么偷东西?”

越之恒回答沉晔说:“不算旧识。”

“不算”这两个字微妙,令沉晔愣了愣:“那可是有所渊源?”

越之恒语调冷淡嗤笑:“渊源?算是吧,她少时多管闲事,自以为是地打了我三下板子。”

沉晔险些呛着。

不论如何也想不到,竟是这样的渊源。他心中暗暗同情那位小姐,以掌司的歹……不是,细致性子,若这种小事都还记得,指不定是为了报复回去。

待会儿就要决定这群御灵师的去处,掌司会提议陛下把她指给脑满肠肥的张大人,还是残暴不仁的李大人呢?

越之恒没管这属下在想什么。

他心中在思量一件正事,灵山一战后,众山掌门合力护着重伤的裴玉京,仿佛从灵域凭空消失。

越之恒带着彻天府的人,用洞世镜在灵域找了四天,也没找到半分蛛丝马迹。

越之恒猜测,他们大概率去了人间。

按理说穷寇莫追,陛下的性子也一向沉稳,可这次却做了相反的决定。

越之恒知道灵帝这次为何沉不住气。

无非是几年前,司天监触动神谕的那一卦。

卦象一出,通天铃叮铃作响,但后来知晓卦象之人,都陆续死去,死因不明。此事也就渐渐变成了密辛,鲜少有人提起那一卦到底占卜出了什么。

越之恒却从祖父口中,知晓一二。

据说,那一卦曾书:能者既出,王朝颠覆。

放眼整个灵域,最贴合这样资质的,莫过于蓬莱少主裴玉京。

此子天生剑骨,出生便天有异象,乃当之无愧的天之骄子。不仅蓬莱,整个仙盟都明白,他是仙门最后的希望。

裴玉京也不负众望,其人芝兰玉树,六岁入道,能闻天地禅音。十二岁比试,打败自己族里首席大弟子。二十岁诛杀泛滥邪祟,可谓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注】。

这些年来,他修炼一日千里,放眼世间,成长速度无人出其左右。

这样的心腹大患,陛下自然不会让他存在。

因此没找到人前,越之恒知道陛下不会放弃,最后恐怕还会迁怒他们彻天府。

他心里有几分烦,放眼整个王朝,如今能引出裴玉京和其余叛党的筹码,只剩下裴玉京的未婚妻湛云葳。

偏三皇子那个草包不知轻重,满脑子都是那点子事。

湛云葳还是个杀也杀不得,拷打也拷打不了的娇贵御灵师。

越之恒垂下眼睑,掩住眸中沉思。

诏狱。

谕旨陆陆续续下来,年长御灵师送去丹心阁,为王城“入邪”的权贵清除邪气。

年轻貌美的御灵师则比较倒霉,大多被指了婚,前路不明。

王朝并未杀地牢中的灵修。倒不是多么仁慈,这些灵修,大多是御灵师的血亲或者族人,活着一日,就能用来掣肘这些御灵师一日。

云葳的视线透过层层封印符咒,最后落在一个狼狈的男子身上。

那兴许是她的软肋——

男子被锁了琵琶骨,一身的伤,头发凌乱,依稀看不清原本那张俊俏的脸。

一群灵修中,只有他是七重灵脉觉醒者,因此待遇也最残酷,符咒几乎贴满

都市言情推荐阅读 More+
醋精成了狗

醋精成了狗

冬日牛角包
文案一高中三年,陆骁稳居年级第一,林浅语稳居年级第二,两人同一班级,前后桌的位置,高三整整一年,一句话都没说过。时川一中,人人都知道,陆骁和林浅语是死对头,所以对陆骁进了林家公司,还是给林浅语当助理这件事,都惊掉了下巴。高中同学聚会上,有人想巴结林浅语,凑到她跟前说陆骁坏话,“他那个时候不是傲得很,你和他说话,他连眼皮都不抬一下,现在不照样给你打工。”陆骁恰巧经过,慢悠悠对那人道,“那个时候年纪小
都市 连载 15万字
惶惶

惶惶

小霄
「 原来非我独自惶惶不可终日。」林晃回老家原本是想低调混个毕业,不料转学当天就出了名——九中新老大邵明曜路过教室门口,狠狠盯了他五分钟。当年,这小孩天天蹲在隔壁院里装蘑菇。邵明曜骑在墙上拿杏砸他,干砸也砸不出个动静。转天,邵家百年杏树被一把弹弓打个稀巴烂,邵爷爷不找罪魁祸首,反而抡着皮带把邵明曜抽的三天没敢挨凳子。屁股上的印子还没全消,坏人就搬走了,还顺走了最后一颗大甜杏。邵明曜为此发了五年的恐吓
都市 连载 35万字
坏蛋崽崽也有竹马养

坏蛋崽崽也有竹马养

木万千
沈昀一朝穿了过来,成为一个嚣张跋扈的四岁小反派。从沈昀变成了沈昀昀。对此,沈昀表示:可。穿过来之前,他是个听话的乖乖仔。一生为了父母卷学校,卷专业,卷家业。最后不负众望,把公司做成了世界前十强,但他累极了。现在,一帮小朋友在学“分享”。一个小朋友把手里的糖分给小男主,沈昀昀冲过去,一把抢过:“豆系窝的,豆系窝的。”说着,还像坏银一样插着腰哈哈哈大笑。可下一刻,小鼻子上吹起了一个大大的鼻涕泡。小男主
都市 连载 45万字
我见青山

我见青山

道_非
大司马谢慎之为救帝王而死。临死前,他将崩溃大哭的侄女的手放在帝王掌心,虚弱说道:“臣身死无憾,唯放心不下阿越,望陛下善待于她。” 帝王说好,会立阿越为后,三宫六院以她为尊 他含笑闭眼。 可他去世第二年,帝后决裂,阿越被废,帝王迎立她最恨的荣妃为后新后立,普天庆,而他可怜的侄女在冷宫里疯疯癫癫,逢人便问:“你去杀了狗皇帝,替我九叔报仇好不好?” 那时他已死去多年,再无力庇佑于她,只能以风将他痴傻的小
都市 连载 12万字
[综英美]哥谭魔女

[综英美]哥谭魔女

机械松鼠
“现代魔女的归宿多种多样,有的归还大地,有的投奔往昔,有的归于第一,有的堕为人类。而在做出抉择之前,还有一段可以短暂停留的时间。”>>>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一个新的都市传说开始在哥谭流行起来。向魔女支付代价,对方就将实现你的愿望。愿望的代价多种多样,却始终与金钱无关,小到陪伴在枕边的破旧玩偶,大到眼睛、心脏或者灵魂。——要是更大的愿望呢?“那就要冒一些风险了。”「哥谭将举行一场实
都市 连载 54万字
夫君,给我摸摸腹肌

夫君,给我摸摸腹肌

998
【公狗腰糙汉攻X满脑子涩涩受】陆遥上辈子只活到了三十五岁,因为家庭压力没办法出柜,直到死都是孤孤零零的一个人。再一睁眼居然穿越到了古代,不但年轻了十多岁,还附带了一个肩宽腰窄八块腹肌的夫君!天底下竟然有这般好事!正当陆遥激动不已时,发现夫君对他似乎格外冷淡,还要跟他和离……*赵北川父母双亡,为了照顾两个年幼的弟妹,托媒婆给自己说了门亲事。不需要对方长的多好,只要心地善良勤俭持家就行。媒婆嘴上夸的天
都市 连载 49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