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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书灵很早就没了暑假的概念,对于夏天,他也并没有什么特殊的记忆。

所在的地方都有恒温恒湿的空调,二十四小时同样的送风,同样的温度,无论什么季节,在宋书灵眼里,没太大区别。都一样。

如同他之前三十一年的人生,别人是四季分明,各有各的浓墨重彩,而宋书灵的生活则仿佛永远都在秋天,凛冽,干燥,维持着不疾不徐,四平八稳的人生。但如今,怀里有了阮榛。

而阮榛,有着春水一般的眼睛。

笑起来的时候很亮,被弄哭的

也很好看,偶然间回眸看过来,正好与宋书灵的视线相接,里面的眸光清澈到几近透明。

无法让人拒绝。

宋书灵连着迟到了好几次。

朋友知晓他人逢喜事,半开玩笑说您这是从此君王不早朝。

那不行,还是得去上早朝的。

宋书灵这人吧,挺要面儿的,在某种程度上颇有一些刻板印象,譬如认真的男人最帅,而工作时的另一半最具魅力。他认为自己长相不赖,阮榛会为自己健硕的臂弯所注目,但真正能让对方动心的,可能是他有条不紊地处理事端,一件件地推进所有棘手的问题宋书灵端着呢。

要在阮榛面前,维持自己最大限度的完美。

这些,阮榛其实早都看出来了。

说句掏心窝子的话,宋书灵这种明明不近视,看书的时候还非得戴个眼镜的男人,就别指望他有多闲着天天儿地孔雀开屏,支棱习惯了。

挺好的。

因为对于阮榛而言,宋书灵如果整日黏在他身边不撒手,他才真的苦恼。

现在,阮榛每天的生活都极为规律。

每两天都去看望一次张老头和黄狗,在疗养院那儿待半天左右,张老头已经可以脱下护具行走了,痴迷于在牌局上进行厮杀,和宋家二哥结盟,打遍天下无敌手。回来后,他就趁着有足够的空闲时间,去图书馆看书。

算着宋书灵差不多回来,就离开书桌,基本前后脚就能到家,鹦鹉球球围着他俩飞来飞去,黑溜溜的眼里全是不满。原因无他,纯粹是宋书灵给房门上了锁。

铁丝怎么都捅不开那种。

宋书灵也是好意,他俩晚上一折腾,早上醒来的时候床上不一定啥样,哪儿能让孩子看见啊,万一留点什么心理阴影呢。小鸟不懂,小鸟就觉得他俩烦。

都在屋里了,说话还要小小声,肩膀挨着,脸颊蹭着,有时候宋书灵说了句什么,阮榛就无语地摇头,说您这是想让我死。他偶尔会用“您”来称呼宋书灵。

宋书灵就有点心痒痒。

“哪儿会呢,”

他从后面抱着阮榛,下巴搁在人家肩膀上,形似无赖:“说不定会很有意思....要试一下吗?”

阮榛估计了下自个儿的身板,果断决绝。

他可不想真被宋书灵弄得昏在床上,也太丢人。

没办法,他在体力完全比不过人家,宋书灵这样的格斗狂魔健身大佬,比不了,完全比不了。

并且最可怕的是,宋书灵不仅体力好,耐心也特么一等一的好。

很多情况下,其实,是没必要那么有耐心的。

因为如果宋书灵不够有耐心,受不了的是阮榛。

宋书灵太有耐心的话,受不了的还是阮榛。

阮榛就骂他是狗。

宋书灵还就真的,更加的狗

他在这方面挺喜欢换花样,有什么新鲜点的玩意都拿回来,悄咪咪地与阮榛进行研究分享,然后身体力行地实践唯一好的习惯就是,留的那些痕迹外人都看不到。

因为全都是在隐秘的地方,乳.尖,腰侧,大腿根儿这类的位置。

连高领毛衣都不用穿。

所以白天的时候,这俩都特人模狗样,一个西装革履文质彬彬,另一个卫衣牛仔裤朝气蓬勃,奔向的也是公司或者图书馆这类的地方,规矩,禁欲,眉宇间都是严谨的气息。谁曾想晚上回去,门一关,俩人能整那么多新鲜的玩意。

阮榛之前以为自己接受不了这些,后来发现,关键点在于对象是谁,如果是宋书灵的话,他就能闭着眼睛,毫无保留地给最脆弱的脖颈交给对方。宋书灵就低着头,轻轻地咬他的喉结。

似乎是太喜欢了,喜欢得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亲也亲不够,就咬一咬。

夏天的时候,张老头基本已经恢复得差不多了,带着黄狗,宋书灵开车,一行人再次去往坝底,于潺潺的溪水边,一块儿捡拾石头,翻找下面藏着的田螺带回去后由黄洋村长掌勺,铁锅爆炒,味道特好。

图书馆已经开始打地基,道路规划急不得,走的时候村长媳妇拎着一兜子葡萄出来,说你们路上吃。阮榛坐在副驾驶上,扭脸冲宋书灵笑。

“你第一次来坝底,走的时候我给你塞了俩苹果,还记得吗?”

“记得,”宋书灵转动方向盘,眉眼温和,“路上没舍得吃,回家后搁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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